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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观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19   字体: [ ]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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