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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一个五年规划作出贡献 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一“建议”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一五”规划是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的一个中长期规划。党的十六大曾经提出,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都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面向未来,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制定了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那么,中央的“建议”对于各地、各部门明确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理清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更好地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作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实施“十一五”规划进程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把握“十一五”规划的内涵和基本任务,充分认识和理解“十一五”规划对税收工作的要求以及税收在实现“十一五”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地把自身工作融入到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具体实践中去,推动地税事业发展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为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为增强地方财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因此,我们各行各业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中的各种障碍,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不断完善各种体制和机制,扎扎实实地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自身工作的新局面,为后十年的健康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可以肯定“十一五”时期各行各业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是十分艰巨的,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和努力。因此,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以充分的精神准备去应对各种挑战,自觉经受住新的历史考验。那么,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首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都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的。同样,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才能有力地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杠杆部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伟大实践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先进科学的税收理念,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自觉地将自身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把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任,要更加突出工作中心,要大力组织收入和培植地方财源。从“十五”期间看,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延边州的地税收入也呈现出较快增长的局面,由2000年62、158万元到2005年预计可达109、000万元,年均增长为10、17%。这为“十一五”时期的地税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一五”,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规划。面向未来,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作出进一步的努力和奋斗。一是要继续强化组织收入措施,不断完善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税源的控管能力,加大清欠、防欠工作力度,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经济弹性规律分析,严格把握税源总量及其经济税源增减变化趋势,努力确保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中央提出的“十一五”规划不断夯实财力基础,并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二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税收工作,破除单纯的收入观念,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落实政策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管理监督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从长远的地方经济振兴与发展大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出发,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提供税收方面的有力支持。特别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并不断培植和壮大地方税源。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建立更加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强化税收服务理念,深化纳税服务,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因此,税务机关在“十一五”期间,要继续结合自身的软环境建设,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改善管理,进一步强化税收服务,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理解税收服务的内涵,积极构建现代税收服务体系、强化全方位的服务措施,想方设法方便纳税人,坚决防止各种忧民、刁民行为的发生,切实把优化纳税服务纳入到地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努力建立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二、严格依法治税,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税收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和本质要求。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对所有纳税人的最大的服务。因此,“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税的工作任务也是十分艰巨而繁重的。只有大力增强依法治税的能力,才能促进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建设,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中的正确贯通和实施。一是要继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管理,特别是在执行“两项措施”、实施行政处罚等方面,必须做到严格程序、公平执法,严格监督各种违规执法。要强化税收征管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继续抓好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相关的执法考核机制。要明确执法权限、理顺执法体制,继续加强对内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通过执法监察、执法检查以及经常性的工作考核等有效措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正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自觉坚持依法治税,正确执行和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解决好执行政策中的越权、不准、不到位的问题。要注重政策调研,及时掌握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细化完善相关的监督考核机制,为基层税收征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国税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及协税护税工作,要建立综合治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促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为促进“十一五”期间的各项改革和发展,积极发挥其税收自身的职能作用。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的目的在于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精确化、细致化和规范化水平,以此提高税收征管的工作效能。税务机关作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肩负着聚财和调控的双重责任。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大力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才能履行好聚财和调控基本职能,并为顺利实现中央提出的“十一五”规划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设置科学合理的征管组织机构,理顺工作规程。在设置科学合理的征管组织机构的前提下,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区分税源类型,突出管理重点。二是加速征管信息化进程,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建立健全网络监控机制,充分满足税收征管业务需求,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三是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在税源管理中要始终做到“抓住大户、控制中户、定好小户”,继续运用好“以票控税”税控装置等有效管理手段,并发挥其应有的效应,继续强化税源监控,严格欠税管理。目前,特别要抓好户籍管理,抓好源头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并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税收管理员,突出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四是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培植,提高办事效率。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各项工作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关键是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执政本领。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领导自身的综合素质,坚持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主创新,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二是增强地税干部职工的文明执法意识。促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密切同广大纳税人的关系,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大力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着力体现对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尊重,以此树立税务机关的亲民形象。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增强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在自身业务活动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构建和谐税务机关。四是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办法的新形势下,抓好对干部教育培训比以往任何时期尤为重要。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办法作为新时期税制改革中的新生事物,它所需要的是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仅需要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而且需要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尤其是,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征管监控手段,对每一名税收管理员的财会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都很高。因此,有针对性地强化各种专业培训工作,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刻苦学习、勤奋实践、苦练本领、开阔视野,积极培养与税收管理员自身职责效能相适应的综合业务素质。五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培养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不断优化干部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激发对地税事业的创新和活力,为全面开创地税事业的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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