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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决定,结合通化市实际,地税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坚决贯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使命责无旁贷。税收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经济利益的分配和社会公平的实现,税收形势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税收工作关系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协调,税务干部关系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和实施,以及广大纳税人意愿和要求的了解和落实。所以我们地税部门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历史课题的研究和落实提到日程上来。 税务机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指税务机关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和策略采取科学的领导方式,组织税收收入,管理内外部事务,服务纳税人并促进税务工作不断发展的本领。 按执政能力建设的主体进行分类,可将我市地税系统分为组织层面和个体层面。从组织层面看,从市局到基层所的各级领导班子直接联系广大的共产党员,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基层组织;从个体层面看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处在税收工作第一线,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执行者。这两个层面的主体能够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我们通化地税提高执政能力就有了组织保证。而提高我市地税系统的执政能力,根本的前提是转变执政方式,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一、 提高执政能力要坚持科学执政 所谓科学执政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按客观规律办事。对我们地税工作而言,就是要研究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环节和规律,努力把税收政策执行到位。 税源管理是我们这些年十分重视的工作,可是自从取消“专管员集征、管、查于一身的管户制度”以后,税源管理一度出现弱化问题,为强化税源管理,近几年来,我们每年要集中力量搞税源调查,实施划片管理等模式,但是效果始终不尽如人意。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今年年中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提出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主要目的就是要强化税源管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湖北、陕西就提高税务战线的执政能力进行调研指导工作时指出,要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分类管理等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要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革除弊端就是要改变过去“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发挥优势就是要发挥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明确职责就是对税收管理员做什么工作,不做什么工作,如何进行纳税评估等都要进行详细和明确的规定。提高水平就是税收管理员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运用“一户式”存储的信息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进行案头分析,开展实地检查,搞好纳税评估。结合通化实际,2005年我们要把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使税收管理员能够认真研究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的规律,切实提高税源管理水平,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科学依据。 广大党员干部是我们完成各项地税任务的中坚力量。就通化地税系统而言,干部的整体素质在全省居中游,这是制约我们通化地税系统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提高整个系统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不仅仅是各级领导干部,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而提高素质的关键就是学习。目前我们系统的干部总体上对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热情不高。我们充分认识到学而优则存,学而优则进,学而优则胜的道理。学习是成长进步之基,是提高素质之本,学习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仅是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是一种历史和社会责任,不仅仅关系到个人的进步,而是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必须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特别注重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的选择,用合适的方式向他人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执政能力。 二、提高执政能力要坚持民主执政 对我们而言,民主执政就是执行税收政策要透明,公开,要尊重纳税人的意见和合法要求。要通过各种方式公开税收政策,宣传税收政策,让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信誉度。结合近一阶段的学习,在这里想重点就纳税服务谈一些个人看法。 纳税服务作为一项征管的基础工作,其目的在于通过税务机关的扎实工作,方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作为税务机关,有税法赋予的税收权利,同时也有服务的责任,可以说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不是可有可无的,不能流于形式,纳税服务的核心是“便利”和“节省”。结合近几年来纳税服务工作积累的经验,我认为我们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要重点体现如下五项原则:一是便利原则。“便利”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税务机关给纳税人最大的方便。便利原则要求做到四点:第一纳税快捷,随缴随收;第二手续简便,不繁琐;第三程序清晰,不模糊;第四设备便利齐全。总之,不让纳税人产生“畏难性绪”和“拥挤”现象。二是效率原则。从经济学角度讲,效率即资源配置效率。指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如何充分利用和配置,使资源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安排,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目前,我们提供给纳税人的服务资源相对稀缺,这就需要我们科学地向纳税人提供最少的服务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效用和经济效益。三是公平原则。公平指每一个纳税人都具有同等权利和机会享受纳税服务。这里的公平可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纳税人无论规模大小,缴税多少,都有平等权利。不能厚此薄彼,重大轻小。纵向公平是指服务要持之以恒,不能朝令久改,不能搞一阵风服务。四是无偿原则。无偿是纳税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最基本特征。目前,我们还有一些干部没有认识到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把义务当权力,以服务做交换,“吃、拿、卡、要、报”现象在极个别税务人员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与有偿服务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与纳税服务的本质相悖。无偿原则要求纳税人享受纳税服务不受经济条件之制约,不能因为经济条件的制约而产生排斥性。五是节省原则。“节省”和“便利”一起,构成了纳税人服务的核心。“节省”是指征税过程中采取的各种服务措施。要把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降到最低程度。纳税服务要围绕这个核心进行,考虑问题、开展工作要以此为出发点。 同时,要加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都要保持清正廉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两个务必”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二是健全制度,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的监督制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审计工作,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三是严厉惩处违法纪行为。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纠正在执法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四是积极参加政(行)风评议。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 三、提高执政能力要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就是要把执政党制定的税收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法律、法规,实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就通化地税而言,就是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 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提出组织税收收入的原则是: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持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可是,在我市地税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背原则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刚性等因素的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使该收的税没能及时入库,不能做到应收尽收,甚至出现用违规退库等方法调节税收收入,以及还存在征收“过头税”的情况,侵犯纳税人的权益。二是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以及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致使纳税人偷逃税款。三是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任意减免、越权减免、骗取减免,违反规定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仍然存在。四是税务部门自已擅自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税、免税,以及对偷税行为处罚不力。这些问题既是老问题,又是不断纠正又不断发生的问题,说明我们在依法执政,加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情况的存在强烈呼唤税务、财务战线以及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执政和全面贯彻依法治税。那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以及一些部门和地方人治的色彩很浓,法治的色彩很淡的状况必须依法纠正。否则,要提高地税部门党的执政能力就是一句空话。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一定意义上讲,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否完成收入任务是检验税务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全面贯彻组织收入工作原则,除了要努力克服务上述问题外,还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政府、税务工作人员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二是要适当调整机构内部管理职能,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特别是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之间要加强衔接,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理工作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交通运输和房地产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四是要强化企业所得税日常监管和检查,加强纳税评估,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五是要加强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水平。六是要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 总之,加强我们系统的执政能力,就是加强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能力,加强组织税收收入的能力、管理内外部事务的能力、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通过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来推动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从而推动税收事业、税务组织、税收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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