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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度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19   字体: [ ]

 


首问负责制度             


    一、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内容,首问负责部门(或人)必须主动热情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纳税人或拖延处理时间。
    二、凡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部门(或人)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并认真做好咨询记录。
    三、凡纳税人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向纳税人指引相关部门(或人),相关部门(或人)应热情给予答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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