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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制度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19   字体: [ ]

 


上门服务制度             


    一、建立定点联系,服务上门制度。我市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局各科室,确定一户定点联系纳税人,定期上门提供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解决纳税人在处理纳税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送与税收有关的经济信息上门的服务。税务主管人员应每季度一次,深入重点纳税人和“A”类纳税人,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核实税源变化情况,并运用地税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利用,形成分析结论,再将其分析结果连同各种信息及时送与纳税人的服务。
    三、及时上门服务。遇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在收到文件次日起,税务主管人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重点纳税人和“A”类纳税人,实行送新政策上门服务,宣传到位;同时,还将在“梅河口地税网站”、各级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室)或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开,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人的帮扶工作。
    四、特殊困难上门服务。符合享受民政福利减免政策的盲、聋、哑、残和智障以及年满70岁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因特殊困难不能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的,各级地税机关部门将服务及时送上门,解决纳税人存在的困难。
    五、政策援助上门服务。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体现税收公开原则,实行政策援助上门服务。其程序为,需要税收政策援助的纳税人,可以电话告知地税机关,地税工作人员在接到告知信息后,上门为纳税人制作《政策援助申请书》。并按照《梅河口市地方税务政策援助方法》的规定,为纳税人收集、整理政策援助的书面材料;实施《纳税辅导卡》制度,使纳税人明白缴什么税,怎样缴税,有何法律援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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