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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十公开”内容
1、税收政策公开
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等现行税收政策法规。
2、办税程序公开
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领购等工作程序。
3、纳税定额公开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做到定额标准、定额程序、定额结果三公开。
4、税收减免公开
对税收减免申请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减免结果公开。
5、税收违法案件处理公开
向税收违法当事人公开税务处理(处罚)的依据、程序和处理结果,并将其欠税情况定期进行公开。
6、职责范围公开
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权和岗位责任。
7、服务标准公开
将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有关工作制度、行为规范、服务制度等主要内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
8、工作纪律公开
实行税务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职、违反政策、不执行廉政纪律的行为,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并予以公开。
9、纳税人权利公开
将新《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求保密的权利,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陈述、申辩权及请求救济的权利,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等,通过各种形式向纳税人公开。
10、行政事务管理权公开
将本单位干部职工最关心的行政事务管理事项予以公开、接受内外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公平,进而达到阳光行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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