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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19   字体: [ ]

 


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局和通化分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性和指导性,进一步深化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政务公开联席制度。
    一、 目的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二)加强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横向统筹和纵向指导,从机制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协调运转。
   (三)增强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性和严肃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组织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局办公室。
   (二)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由以下成员组成:孙忠林、迟贵平、常丽、徐广英、于柏林、秦彦新、徐宏波、崔银燕、王永军、于丽萍、吴海龙、赵海平、赵玉坤、张志东。
    三、主要职责
   (一)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
   (二)定期调度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三)制定各项政务公开制度。
   (四)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及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评定和监督。
    四、工作运行方式
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在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定期例会制度。
   (一)总结例会:年初召开会议,对全系统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安排全年工作;对目标管理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日常例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会议,对季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三)临时会议:对需要临时决策和协调的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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